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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办理的业绩和社保要求!
发表时间:2019-01-24发表人:cqyaoyang浏览次数:239

  重庆建筑资质收购_转让_重组_剥离-  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是很必要的,在办理资质的是对于企业的业绩和人员都是有一定要求的,那么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资质办理的业绩和社保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呢?下面小编来为你们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社保要求

  (1)、社保证明和企业缴费凭证:社保证明(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企业缴费凭证(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完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等;个人缴纳社保不予认可。

  (2)、企业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中“社保信息查询”版块,打印《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中每名专业技术人员(注册、非注册人员)的“个人基础信息”表(资质升级、增项、延续可不提供注册人员的),并加盖单位公章(与其他申报资料分开装订)。

  二、业绩要求

  1、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2〕36号)的有关规定,现做如下要求:(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行业乙级以上资质不需提供)

  (1)本市审批的企业资质:需提供个人业绩证明资料(如:完成项目企业证明文件(需对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项目中所起作用、业绩完成单位、业绩完成时间、业绩规模等进行证明)或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等)。

  (2)住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企业业绩及个人业绩需提供完成单位在本市的大型工程业绩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业绩:对于需履行招投标手续的项目,须提供勘察设计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对于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图审查报告。个人业绩:需提供完成项目企业证明或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等。)

  2、《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中“证明人及电话”栏目应填写完成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证明人姓名、手机电话和单位办公室电话。资质申报时需提交所申报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的电子版光盘(电子版采用word格式,不需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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